天气预报:
正在载入中...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发〔2012〕69号)

2012-08-10  来源

绥政发〔201269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关于进一步

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绥芬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0一二年八月七日

 

绥芬河市关于进一步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22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示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使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边境口岸及外销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商品展销会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和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为重点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机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绥芬河海关、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委宣传部、市贸工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科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广播电视台为成员的绥芬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打击侵权领导小组)。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整治边境市场。由工商局、绥芬河海关、绥芬河检验检疫局牵头,质监局、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贸工局等部门配合。重点整治中俄商品交易市场、涉外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进出口产品仓库等,强化对食品、服装、鞋帽、首饰、电子、音像、箱包等进出口产品执法检查和检验检测,查处违法案件。

(二)整治农资及农村市场。由质监局、工商局、农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环保局、贸工局、物价局、公安局、农机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围绕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科技市场,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汽柴油、机电等重点农用产品的执法检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用产品案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保护著作权。由文广新体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贸工局、科信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进行检查,摧毁地下印刷、复制“黑窝点”。文广新体局、贸工局等部门负责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开展检查,中省直及地方政府各部门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实现政府部门使用正版化软件目标。科信局负责为专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四)打击侵权假冒商标和专利权。由工商局负责,质监局、公安局、贸工局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名称、装潢等行为。以我市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以大型商场、商品批发市场为突破口,开展专利执法检查,打击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专利商品行为。对举报投诉的专利侵权案件,及时立案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及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由农委、粮食局、林业局牵头。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重点品种,强化品种真实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和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毛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由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绥芬河检验检疫局、物价局、公安局、贸工局等部门配合整治食品市场;由药监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整治药品市场。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重点对粮油、肉类、酒类、蔬菜、乳品、饮品、水产品等食品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严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惩犯罪分子,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将其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体系,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同时,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本部门、本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职责。

(二)密切部门配合,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并认真接收、快速处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举报。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此项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提高法律执行能力。要将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及案件的查处等情况,及时报市打击侵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侵权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将给予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