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有关实施意见(绥政发〔2014〕10号)
2014-03-10 来源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绥政发〔2014〕10号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
零售出口的有关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绥芬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率先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探索和规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海关总署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利用绥芬河市现有产业平台与资源优势,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所涉及的在线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基础信息和规范,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套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调研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需解决的问题,制定《B
牵头单位:绥芬河海关
参与单位: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外汇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电商办
(二)创新监管办法。制定《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监管具体操作规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检验监管办法》,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进行集中监管并进行专项统计,提高通关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对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税收等方面的管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发建立业务系统,对接口岸执法单位监管通关系统,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运行以及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由企及物”的风险管理手段严密货物实际监管,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通关、结汇及退税行为。
牵头单位:绥芬河海关
参与单位: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外汇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三)建设服务平台。初步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建设,通过“集中申报”的业务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海关申报监管以及物流企业跟踪的全流程查询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同时,跟踪试用企业应用情况,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各单位有端口,实现检验检疫全备案、全申报。
牵头单位:电商办
参与单位:绥芬河海关、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绥芬河电子商务协会
(四)制定扶持政策。制定《绥芬河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绥芬河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
牵头单位:电商办
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绥芬河海关、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外汇局、市国税局
(五)改进贸易服务。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提供商品归类归并、物流可视化跟踪、进口商品追溯查询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电商办
参与单位: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等物流企业、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绥芬河市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
(六)培育示范企业。力争在绥芬河市培育3-5家中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示范企业,特别是“一达通”模式电子商务出口退税企业。
牵头单位:电商办
参与单位:绥芬河海关、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市外汇局、市国税局、宏美科技有限公司、中俄速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及其他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七)推进产业集聚。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吸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绥芬河。
牵头单位:电商办
参与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电子商务企业、相关物流企业
(八)提升金融服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安排,参与研究制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政策。同时引进支付宝、国付宝落户绥芬河,或者建立中俄宝等网络支付平台。
牵头单位:市外汇局
参与单位:金融服务局、相关金融服务单位和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推进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成立绥芬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庆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殿玉 绥芬河市质监局局长、市电子商务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宪中 绥芬河海关副关长
徐贵生 绥芬河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贾懿峰 绥芬河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何炳利 市商务局局长
王克全 市经济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玉萍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世民 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市支行行长
司凤阳 市国税局局长
李 巍 市地税局局长
刘佳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丽霞 市科技局局长
李永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田 源 市电子商务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商办,主任:王殿玉(兼),副主任:田源(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规划及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研究,协调解决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绥芬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跨境贸易服务工作。
(二)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专项配套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按照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在俄罗斯及国内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跨境贸易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支持,聚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工作建设。
(四)跟踪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对跨境贸易服务工作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跨境贸易服务工作阶段(半年)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总结经验,确保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