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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2014年省政府3号令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绥政发〔2014〕44号)

2014-11-26  来源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绥政发〔201444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根据2014年省政府3号令

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3号),我市在第七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及根据2014年省政府1号令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共取消17项(含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7项在上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已列为暂停实施项;恢复实施4项。经本次调整后我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56项。

附件:1.根据省政府20143号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7项)

      2. 2014年绥芬河市经清理和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共256项)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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