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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绥政发〔2014〕40号)

2014-10-23  来源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绥政发〔201440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市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长、副市长、市级领导、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居堂 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财政、税务、审计、编办、城乡规划、城投工作。

迟德彬 市委常委  负责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资本运营、新兴产业等工作。

联系阜宁镇。

分管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吴庆兰 常务副市长、机场办主任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金融、绥芬河机场建设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编办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市政府研究中心、市民族宗教侨务办、市法制办、市驻哈办、市驻沪办、驻海参崴商务代表处、市应急办、电商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监察局、市接待办、市残联、市妇儿办、市信访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金融服务局、人行绥支行、银监会绥办事处、中行绥分行、工行绥支行、建行绥支行、农发行绥支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行绥支行、邮政银行绥支行、哈尔滨银行绥支行、龙江银行绥支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政府一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龄委、武装部、民主党派、老科协、市老促会、工商联、台联、侨联、驻军部队。

姜 涛 市委常委  负责互市贸易、市场开发与管理。

分管市贸易综合体管理委员会、市场办。

    副市长  负责外事工作。

分管外事处。

滕姣丽 副市长  负责国土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

    副市长  负责经济发展、工业、科技、信息、交通、统计、食品安全、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县域经济管理办公室、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工信委(信息中心)、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站、市运输管理站)、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局、市供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石油公司、电信绥芬河分公司、移动绥芬河分公司、联通绥芬河分公司。

刘德胜 副市长  负责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司法、安全、旅游、商业服务业、城市规划、绿化、建设、铁路、公路口岸改造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规划局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市人防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园林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酒类专卖局。

协助滕姣丽同志分管国土工作。

    副市长  负责口岸、商务、国外园区、会展、物流工作。

分管市口岸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境外园区办、市会展局、市木材协会、境外商会。

联系绥芬河海关、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绥芬河公路口岸办、绥芬河边防检查站、绥芬河铁路车站。

周生艺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镇域经济和境外农业合作等工作。

分管绥芬河镇、阜宁镇、市农委(农机局、水产总站、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开办、市气象局。

宋雪花 副市长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市文体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关工委、市文联工作。

满玉海 市级领导

协助周生艺、宋雪花同志工作。

邢业民 市级领导

协助付刚同志工作。

宗元华 市级领导

协助吴庆兰、刘琦同志工作。

李吉武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吴庆兰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协助刘德胜同志分管城建工作。

杨加男 市级领导

协助刘德胜同志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李永良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吴庆兰同志工作。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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