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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绥政发〔2017〕25号)

2017-03-07  来源

绥政发〔201725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黑龙江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两会临近,黑龙江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市长王兴柱、常务副市长孙伯勇高度重视,提出工作要求,“请各位副市长、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务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的安全稳定。”

请按照《通知》要求和22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领导要求,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全国“两会”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平稳安全的生产环境至关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融冰水面安全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部署事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消防、教育、卫生、文化、人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地下商场、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农机、交警、运管等部门要深刻吸取126日哈绥高速多车连撞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冬春交替、气温冷暖变化剧烈导致路面湿滑等特点,强化高速公路等路面管控,及时落实预警预报、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临时封闭等措施,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两客一危”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路面巡控,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铁路车站要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运输安全有序。要加强“三品”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三)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公安、国土、工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前的安全检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复工,杜绝带病生产作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切实防范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风险点的维护保养等春季安全生产准备工作,防止日融夜冻泄漏引发事故;烟花爆竹仓储企业要在2月底前完成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返库工作。

(四)加强融冰水面安全管理。两镇政府和公安、城管、水务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春季江湖融冰水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域春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春季水上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燃气管网、粉尘爆炸、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准备,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凡因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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