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绥政发〔2012〕1号)
2012-01-08 来源
绥政发〔2012〕1号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市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长、副市长、市级领导、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居堂 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编办、城乡规划工作。
迟德彬 市委常委 负责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资本运营、新兴产业等工作。
联系阜宁镇。
分管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金融服务局、市海融城投公司。
吴庆兰 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绥芬河机场建设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编办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中心、市民族宗教办、市法制办、市驻哈办、市应急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监察局、市接待处、市残联、市妇儿办、市信访办、市烟草专卖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人行绥支行、银监会绥办事处、中行绥分行、工行绥支行、建行绥支行、农发行绥支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行绥支行、邮政银行绥支行、龙江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政府一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龄委、武装部、民主党派、老科协、工商联、台联、侨联、驻军部队。
傅兴尚 副市长 负责贸工、口岸、外事、国外园区、会展、物流、互市贸易等工作。
分管市口岸委、市贸工委、市贸促会、市贸易综合体管理委员会、市外事处、市境外园区办、市会展办、市木材协会、境外商会、市海参崴办事处。
联系绥芬河海关、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绥芬河公路口岸办、绥芬河边防检查站、绥芬河铁路车站工作。
刘 琦 副市长 负责经济发展、科技、信息、交通、统计、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县域经济管理办公室、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科信局(信息中心)、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站、市运输管理站)、市邮政局、市供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石油公司、电信绥芬河分公司、移动绥芬河分公司、联通绥芬河分公司等机构。
刘德胜 副市长 负责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司法、安全、环保、旅游、商业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市司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酒类专卖局。
付 刚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城乡一体化、镇域经济和境外农业合作等工作。
分管绥芬河镇、阜宁镇、市农委(农机局、水产总站、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开办、市气象局
联系市老促会。
周生艺 副市长 负责城市规划、绿化、建设和国土资源、铁路、公路口岸改造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规划局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市人防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园林处)。
宋雪花 副市长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市文体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
联系市关工委、市文联工作。
金熙哲 副市长
协助吴庆兰同志工作。
满玉海 市级领导
协助付刚同志抓新农村建设工作。
孙 俊 市级领导
协助傅兴尚同志工作。
许在成 市级领导
协助周生艺同志抓铁路战场扩能改造工作。
邢业民 市级领导
协助刘琦、刘德胜同志工作。
宗元华 市级领导
协助吴庆兰、周生艺同志抓市中俄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孙桂芳 市级领导
协助宋雪花同志工作。
李学义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常务副市长工作。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