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绥芬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绥政发〔2012〕30号)
2012-04-09 来源
绥政发〔2012〕30号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绥芬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黑政发[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吴庆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赵广友 市人社局局长
石广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华纯发 市人社局副局长
迟玉艳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晓燕 市卫生局副局长
委 员:孙德兴 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单丽新 市医疗保险局局长
邹 琳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赵世龙 市人社局养老科科长
谢蕴韬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主任:迟玉艳(兼),副主任:邹琳(兼)。办公室负责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